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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放
特 急 辽食药监传[2006]20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在全省开展的药品专项整治活动中,各地相继发现一批可疑药品。经查实,“骨康宁胶囊”等九种药品为假药,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现就查处工作通知如下:
一、在全省范围内立即停止销售和使用“骨康宁胶囊”等九种假药,详细情况见附件。
二、由原立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查获的假药及经营和使用单位依法进行查处,要追根溯源,并按规
定移送。
三、各市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的力度,对假劣药品一经发现坚决查处,并按要
求及时将发现的假药情况上报省局。
附件:假药名单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OO六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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